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6-01-05 15:27:41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等设备或者设施
4、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办理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6、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撰写申请材料
2、提出申请
3、受理
4、审核格式
5、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常见问题
1、审批时间: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审核要求:进行现场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申请人和食品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