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五年。A证为国家局审批,全国只有20张,证书编号示例:国A20110001;B证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82张,证书编号示例:豫B20070001;C证由地方局审批,全国范围270张,证书编号示例:冀C20090001。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 第十九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办理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
2、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
4、取得证书
常见问题
1、材料整理要求: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2、材料填写要求:申请表内容须打印填写,项目填写应完整、规范,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