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办理条件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2、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
3、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4、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5、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6、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裸装的应当予以标注贮存、运输和装卸
8、符合各类食品《审查细则》的具体要求
办理材料
1、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2、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4、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同时附复印件2份;
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6、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7、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8、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9、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提供1份,市局留存);
10、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2、主要设备、厂房照片;
13、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3份等。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提交材料
3、受理他审查
4、颁发证书
常见问题
1、办理时间: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