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相关法律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4、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储存设备、设施)
5、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能力
6、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
8、按照《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验收合格
办理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请登入在线受理填报后提交、打印);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0、经办人授权证明;
11、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有目录(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提交。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预审
3、受理发出受理通知书
4、现场核查通过后审核、审批
5、网上公告
6、市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证
常见问题
1、对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经过资格认定的技术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应在职,不得兼职
2、材料填写要求:申请表内容须打印填写,项目填写应完整、规范,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