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12月13日赣府厅发(2015)75号公布并施行
- 颁布日期:2015.12.13
- 实施日期:2015.12.13
- 文 号:赣府厅发(2015)75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支持进出口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从战略高度推动出口升级,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外贸转方式、稳增长、调结构的中心任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全省外贸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8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占全省进出口额比重较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三)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重大跨境电子商务类工程项目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出口总量。(省商务厅、省发改委负责)
(四)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
1.创新通关模式。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体系建设,实现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监管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通关全程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优化监管通关作业流程,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新模式。在国检监管区内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全申报管理,按规定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商品实施分类监管放行模式。(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2.创新出口退(免)税管理机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不再办理资格认定。在海关已提供出口报关数据且符合退(免)税条件的情况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资信好的企业可优先办理退(免)税。(省国税局负责)
3.优化外汇监管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支付机构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涉及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对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单笔跨境外汇支付交易按照国家规定限额提高至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负责)
(五)加大财政金融服务力度。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利用现有财政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并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跨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开展贸易真实性审核,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大额在线交易的监测,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融资支持。(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
3.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推出更多适合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信用保险产品与服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参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发挥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评估和理赔追偿专业优势,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防范和规避海外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昌营业管理部负责)
(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进一步拓展外贸电商公共服务、完备电商物流体系、健全电子口岸功能等,加快推进南昌市、赣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力争尽快获得批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南昌市政府、赣州市政府负责)
2.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统一信息标准和规范,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监管部门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协同作业。(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负责)
3.加快建设国际邮件快件监管中心。加快启动国际邮件互换、国际快件一体化监管中心建设,引进有资质的邮、快件企业入驻并开展业务,优化进出境邮件和快件通关流程,提升寄递时效。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在园区内依法依规设置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区。(南昌海关、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4.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推进全省物流业发展,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物流保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建设发展,鼓励我省企业走出去建设海外物流仓库。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集团投资我省物流项目,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支持九江城西港口岸恢复直航和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拓展国际航线,助推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南昌海关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机制。省商务厅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推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本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取得实效。(省商务厅、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八)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准确按规定纳入海关贸易统计范畴。省商务厅要会同统计、外汇等部门对各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进行全口径统计。(南昌海关、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负责)
(九)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省商务厅负责)
(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商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秩序,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推进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将企业信用等级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给予诚信企业更多便利措施,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