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年9月9日黑政办发(2015)51号公布并施行
- 颁布日期:2015.09.09
- 实施日期:2015.09.09
- 文 号:黑政办发(2015)51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进优质绿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发展精准农业、加强质量溯源监管和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生产生活信息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作用,促进互联网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形成新的农业经济业态,激发和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二)发展目标。
1.精准农业信息系统加快应用。健全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查询和专家咨询系统、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管理系统、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农机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水平。2015年底前,将全省20%的大型农机动力机械纳入平台管理系统,重大病虫害在线监测覆盖面积达到500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积达到9500万亩。到2018年,所有大型农机动力机械都纳入平台管理系统,重大病虫害在线监测覆盖面积达到1.1亿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积达到1.1亿亩。
2.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构建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北大荒购物网等省内知名电子商务品牌为核心,以地方特色专业平台和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的电子商务集群,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广泛应用,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持续增长。2015年底前,全省农产品线上交易总额达到50亿元,到2018年达到300亿元。
3.质量追溯系统广泛覆盖。建设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2015年底前,将全省50%的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及其产品纳入省级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到2018年,全省所有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及其产品都要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4.农村信息服务便捷高效。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站数量持续扩张,覆盖面不断扩大,应用移动终端开展服务加快普及,农民获得的信息服务日益丰富、便捷。2015年底前,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站建设数量达到1000个,到2018年达到5000个。
5.农村互联网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互联网+农业”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健全完善,开展“互联网+农业”创业的人员大幅增长。2015年底前,全省培训“互联网+农业”人员达到5000人,到2018年达到2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打造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
1.树立互联网思维。通过典型示范、学习培训、指导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应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的新趋势,加快转变传统生产观念,牢固树立“互联网+”经营理念,在生产、加工、营销等各环节主动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生产经营新的增长点。(省农委牵头,省畜牧兽医局、通信管理局配合)
2.培育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合作社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开辟网上营销渠道,实现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引导农业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建立完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打造产品品牌,带动农户共同发展。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开办特色网店,加强线上销售,向互联网要效益。(省农委牵头,省畜牧兽医局、商务厅、发改委、工信委、供销社、通信管理局配合)
3.开展“互联网+农业”示范创建。在全省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信息服务站中开展“互联网+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种养示范区物联网技术应用、农产品线上销售、农村信息站综合服务的示范典型,带动“互联网+农业”整体工作上水平。(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商务厅、供销社、通信管理局配合)
(二)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精准农业。
1.推进田间物联网应用。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绿色食品种植园区,重点打造一批水田物联网应用示范区,推广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业环境监控系统,精准监测地温、气温、墒情、土壤养分等作物生产环境指标,科学组织生产活动。建立和完善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扩大乡村病虫监测点数量,通过智能化监测工具和信息采集传输装备,实现信息自动接收、分析汇总、远程诊断。在开展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试点基础上,逐步建设全省农情田间监测系统。(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委、水利厅、气象局、农科院配合)
2.完善农机管理信息系统。引导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加入省农机管理信息系统,3年内各市、县实现通过农机管理信息平台指挥农机作业全覆盖。开发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及执法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处理、执法监控的智能化水平。以全省农机调度指挥管理平台为基础,整合现有资源,组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服务与应急指挥大数据中心,推广土肥、植保、气象、测绘、遥感、农情监测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水平。(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委、气象局配合)
3.提高渔业生产智能化水平。依托渔业主产县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开发和推广水产集约化智能养殖系统,实现水质环境参数在线采集、智能组网、无线传输、远程控制增氧设备以及水产品质量追溯、疫病防控的智能化管理,推动饵料精准投放等智能设备的应用,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在全省持证捕捞渔船安装渔船定位管理系统,实现渔船作业实时监控、水上安全呼救应答及黑龙江、乌苏里江、兴凯湖等界江界湖禁渔期禁捕、防范和打击非法越界捕捞的远程监管。(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配合)
4.推广应用数字化排灌技术。在旱田区推广农田智能化排灌技术和中心支轴式喷灌、卷盘式喷灌、管道移动式喷灌和膜下滴灌(微灌)模式,实现适时适量精准供水。在水田区推广使用配置精准灌溉设备、水计量设备、水位传感器的智能节水灌溉系统,实现水田需水灌溉和水费计量自动化。同时,大力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农委、气象局、农科院配合)
5.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施肥信息系统。完善省土肥站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查询和专家咨询系统,推动互联网技术和土肥技术的集成创新。建立省级测土配方数据库,指导农民精量精准科学施肥,加快实现“三减”目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农科院配合)
(三)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1.建立多层次电子商务渠道。支持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生态龙江、北大荒购物网、仓买网、黑龙江黑森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在线商城、惠丰通村网、中国大米网等省内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带动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在省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市、县专区和品种专区,与天猫、淘宝网、京东商城、1号店等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以及黑龙江绿色农产品微信商城合作,建立黑龙江地方馆、特色馆,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入驻,开展网上销售。引导市、县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建立网上超市或网店。2015年组织1000家合作社、农业企业进驻省内主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2017年达到3000家。(省农委牵头,省商务厅、畜牧兽医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供销社配合)
2.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发展大宗农产品网上B2B交易,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采购商对接,实现大宗农产品线上交易。瞄准高端产品和消费人群,发展有机农产品私人和集团定制,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种植收益。发展O2O交易,开展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方式。(省农委牵头,省商务厅、畜牧兽医局、供销社配合)
3.积极开展网上促销活动。全力打造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平台开展黑龙江绿色食品推介活动,以及对进驻商户提供店铺免费装潢服务等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点击关注。配合线上营销,举办绿色食品展销会、产销对接会,与黑龙江绿色食品旗舰店、加盟店合作,形成线上销售配送、线下宣传体验的营销方式。(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畜牧兽医局、供销社、贸促会配合)
(四)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健全追溯数据录入、监管信息综合统计、追溯码生成、终端查询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系统完备、查询便捷的农产品质量信息服务。组织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省级平台或自建质量追溯体系,通过多种途径,使经过认证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信委配合)
2.统一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以消费者方便查询和重点关注的信息为重点,统一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内容,全面录入农产品产地基本情况,农药、种子、化肥等生产投入品,重要生产过程简短视频及农产品质量标准、营养成分等信息,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可信度,进一步提高我省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省农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3.提高质量信息实时监控水平。鼓励产品供应北京市、上海市等高端销区的省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可视监控系统,并将生产过程的视频信号连接传输到销区市场,使省外消费者能够通过视频显示屏幕实时查看我省基地生产作业和作物生长情况,提高生产环节透明度,提升销区市场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度。(省农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五)全面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以农村信息需求为导向,构建查询便捷、系统完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点。2015年,在全国试点的哈尔滨市双城区、哈尔滨市阿城区、五常市、尚志市、方正县、延寿县、巴彦县等7个县(市、区)建设1000个村级新型信息站,实现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能培训、市场供求信息等公益服务,农村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经营性服务,求医问药、水电气话费代缴等便民服务的在线化。将“12316语音热线”、短信、视频等农业服务方式与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结合,开展专家在线解答,面对面服务,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通信管理局、供销社、气象局、农科院等相关部门配合)
2.开展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完善全省农产品市场预警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平台,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在原有13个市(地)、30个县(市、区)、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市场监测预警信息采集点的基础上,新建16个信息采集点,其中县(市、区)采集点10个、批发市场采集点6个,定期采集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以及农资企业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专家分析师队伍和预警信息分析会商发布制度,分析和发布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价格、成本收益、供求趋势等信息,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畜牧兽医局、统计局、物价监管局配合)
3.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积极推行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实现土地流转动态管理,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网上查询、合同签订指导和抵押贷款等服务。到2017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应用。(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金融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农业”是当前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纳入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各级政府要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互联网+农业”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强标准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强化农产品标识和品牌认证,提高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奠定基础。不断扩大通信网络覆盖面,通信运营商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农业”发展需求,面向农村扩大4G网络信号和宽带接入覆盖率,为农村互联网加快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围绕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人才培训、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和物流仓储等多种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打造“互联网+农业”高效运营载体。(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省商务厅、财政厅、发改委、通信管理局、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黑龙江分公司配合)
(三)开展试点示范。在16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农村改革试验区积极开展“互联网+农业”试点示范,探索创新发展经验。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互联网+农业”积极培育各类典型,特别要抓好省政府统一部署的1000个以上“互联网+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围绕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线上营销等各个环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农产品高标准生产、优质品牌开发和产品网上销售等新途径、新模式,示范引导全省“互联网+农业”加快发展。(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加强对“互联网+农业”工作的指导服务,指导各地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本计划的贯彻落实。搞好人才培养,依托有经验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加强对各级农业部门干部培训,提高互联网意识和工作专业化水平。围绕推动网上创业,重点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知识特别是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确保每个新型经营主体都有电子商务“明白人”,各级农业部门都有懂得“互联网+”的业务干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都要向“互联网+农业”倾斜,支持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业态,打造农业新的增长点。(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配合)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好典型,定期总结“互联网+农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推介宣传。要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现场交流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互联网+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省农委牵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有关新闻媒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