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云计算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5年5月28日内政发(2015)60号公布并施行
- 颁布日期:2015.05.28
- 实施日期:2015.05.28
- 文 号:内政发(2015)60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云计算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云计算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云计算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精神,加快我区云计算创新发展,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有关发展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密围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需求,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创新驱动、保障安全的指导方针,以提升能力和深化应用为主线,完善发展环境,加快实施一批应用服务创新示范工程,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云计算服务骨干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保障信息安全,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全区信息化水平,催生信息产业新业态,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云计算大数据在重点领域得到深化应用,初步形成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格局,带动云计算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全面提升满足云计算发展需求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和软件服务(SaaS)骨干企业,逐步实现规模化运营。服务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云计算数据中心承载能力达到150万台服务器,成为全国重要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基地之一。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 郾5。
——应用示范成效显著。实施一批云计算服务应用示范工程,在我区电子政务、企业服务、中小企业、智慧城市、民生工程、电子商务以及新型业态等领域构建一批行业应用云计算平台,30%以上的政务部门和50%以上的中小企业使用云计算服务。
——安全保障基本健全。初步建立适应云计算发展需求的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云计算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云计算发展环境更加安全可靠。
到2020年,建成我国最大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基地之一;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带动云计算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基本形成创新链条完整、应用丰富、服务全面、基础设施完善的云计算发展格局。云计算成为我区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成为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柱。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
(一)加快提升云计算服务创新能力。
引导新建云计算数据中心优先在能源充足的盟市部署。结合云计算发展布局,实施宽带内蒙古工程,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提升互联互通质量,降低带宽租费水平。争取呼和浩特市成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争取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等盟市建成通往北京等国内主要云计算应用市场的专用光纤线路。加快呼包鄂、赤峰等地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推广,支持和引导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吸引国内外云计算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及专业机构入驻,形成差异化、有特色的云计算产业应用服务聚集地。推动内蒙古软件园发展壮大,促进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基于云计算的个人信息存储、在线工具、学习娱乐等服务。积极发展安全可信的云计算外包服务,推动政府业务外包。促进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的创新应用与融合发展。
支持我区各云计算数据中心向区内外乃至国外发展基于IaaS、PaaS、SaaS模式的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应用软件开发等基础业务,积极开发灾难备份、网络加速、视频处理、数据挖掘、信息安全等增值服务。加强自治区蒙古文数据库和信息资源云平台建设,拓展蒙古文数据应用。以赤峰云计算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为切入点,探索建设区域性或全国性云计算大数据资源交易中心。
(二)加快建立电子政务云中心。
建立电子政务云计算发展新模式,加快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形成满足我区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的电子政务公共云中心。鼓励电子政务系统向云计算模式迁移,新建的业务系统统一由电子政务云中心提供支撑服务,已建成的业务应用系统根据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求逐步迁移到电子政务云中心,逐步实现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享。政府部门承载非涉密公开信息的一般业务可优先采用公共云服务,但承载敏感信息的一般业务和重要业务、承载公开信息的重要业务以及关键业务系统可采用私有云或混合云服务。
统一建设自治区政务信息共享应用交换平台,以自治区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为引领,逐步建立全区环保监测、食品溯源、社保、财税、政法等重点应用平台,实现数据集中处理、交换共享和决策支持,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三)积极开展信息惠民云服务。
在民生领域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云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保、就业、医疗、教育、养老、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九大重点领域云平台。完善以便民服务一卡通、政务网络一站式、市民服务一线通等方式为特点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呼和浩特市、乌海市等信息惠民城市试点创建工作。
(四)大力推动企业公共云服务。
支持各行业各企业充分利用公共云计算服务资源,有序发展专有云。以包头工业服务云平台为示范,逐步覆盖全区装备制造等行业,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制造资源共享,鼓励发展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模式,催生基于云计算的在线研发设计和智能制造等新业态。建设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支撑各盟市拓展应用。着力打造我区独具特色的“电力云”,积极开展智能电网建设。建立自治区和盟市两级连接100个旗县(市、区)及重点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鼓励各类IT企业建设满足中小企业共性发展需求的云计算应用服务平台。
建立我区有色金属、稀土、煤炭、化工产品、农畜产品、中蒙医药等富有特色、分类明确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和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挥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等国家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作用,积极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社区。依托满洲里、二连浩特等电子口岸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自治区已建成的智慧物流位置云服务平台、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积极发展面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现代物流体系,鼓励发展现代化物流配送服务。
(五)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
充分发挥云计算和大数据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服务支撑作用,依托云计算数据中心,建立标准统一的城市云计算中心和公共基础信息平台。重点推进以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和社区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智慧社区建设;推进以远程医疗服务、市民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服务系统为内容的智慧医疗应用;推进以路网车辆智能监控调度为特点的智能交通;推进以市政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监督、市场监管服务等为重点的城市管理应用;推进智能应急指挥、治安防控管理平台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积极开展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乌海市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我区智慧城市建设的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的总体目标。
(六)着力加强大数据开发与利用。
充分发挥云计算对数据资源的集聚作用,实现数据资源的融合共享,推动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积极探索地理、人口、知识产权等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着重在电子政务、工业、公共安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环保、就业和社会保障、交通物流、教育科研、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各级政府机构和各类企业创新大数据服务模式,以示范应用推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七)培育壮大云计算骨干企业。
重点支持一批具有成功商业模式的云计算服务项目的企业开展云计算服务关键技术研究,突破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数据存储与处理、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提高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安全可靠的云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各领域的应用服务。
集聚一批重要的云计算骨干企业,开展云平台、云软件、云服务、云终端的创新发展。发挥云计算产业园区的聚集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联盟作用。吸引云计算数据中心上游的网络设备、存储、服务器、终端等硬件制造商,中游的平台软件开发商,下游的云计算服务商向我区集聚,逐步实现云计算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我区电信、广电、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加快向云计算服务模式转型,充分发挥三大电信运营商和落户我区的中兴、曙光、浪潮、华为等一批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我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一批特色鲜明、服务高效的云计算服务商。
(八)全力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包括基础设施、数据、应用、管理等多个层面的云计算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安全测评、安全审查、电子认证、容灾备份、应急防范、等级保护、数据加密、安全保密等与云计算相关的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协调机制,提高对云计算重大战略资源项目、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能力。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力度,建立党政机关云计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政府部门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云平台。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定级备案、测评和安全整改等工作。完善云计算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金融、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的重点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和监测。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
在自治区云计算产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协同推进自治区云计算应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创新示范项目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网信办、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云计算发展的跟踪分析、检查、督促、指导,推动各项任务分工的细化落实。组织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标准规范、评估考核办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导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购买云计算服务。各级政府要带头在城市建设管理、电子政务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和推广应用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与企业、研究机构、产业联盟的交流联系。发挥云计算相关协会、联盟等作用。
(二)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资金对云计算创新发展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统筹各类信息化建设资金,积极购买云计算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利用自身信息化资源,设立一批云计算发展创投和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云计算产业和应用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云计算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拓展云计算企业融资渠道。
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布局、能耗标准的云数据中心,在用电、用地、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加快制定云计算服务企业认定办法,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创新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经费管理方式,完善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的政策措施。
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政策衔接与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将呼包鄂、赤峰等地区列为国家级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城市,积极争取国家云计算重点项目在我区实施;组织区内云服务企业承接云计算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涉及云计算项目的资金支持。支持第三方开展云计算服务托管、可信度和网络安全等评估工作。引导国有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广应用安全可信的云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和合作交流。
积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共享机制,通过优惠政策、资金支持等手段吸引高层次、高技术人才,加快推进云计算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区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实用型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各种用人需求。支持企业与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培训和实习基地。
加强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国内外龙头企业、技术联盟的合作交流,在云计算大数据领域共建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加快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云计算数据中心为基础,吸引包括硬件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内的上下游产业入驻园区,推动云计算相关企业联合,聚集创新要素。
(四)完善法规标准和应用规范。
贯彻执行《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等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加快云计算产业应用发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及云计算大数据行业统计和监测指标体系。加快云计算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特点的云计算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组织编制云计算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目录。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