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
2015年3月17日京知局(2015)30号公布并施行
- 颁布日期:2015.03.17
- 实施日期:2015.03.17
- 文 号:京知局(2015)30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地税局、金融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加强我市专利运用工作,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专利运用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加强专利运用工作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市专利运用工作,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专利运用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专利运营服务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权利人和需求方提供方便可靠的全链条公益性专利运用服务。支持各类市场化专利运用平台的规范发展,实现专利运用的全方位服务。
二、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市场主体对接。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聚集区企业、各类孵化器入孵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专利供需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突出的,可优先参加专利示范单位评选并优先获得专利申请资助。
三、强化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的专利运用导向。将专利运用工作推动情况作为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的重要认定条件。鼓励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运用托管工作,对其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优先支持。
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专利运用工作。推动专利的评估、登记、流转和交易体系的建设。鼓励专利权作价入股,完善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政策。探索以证券化手段开展专利运营,以组合融资方式推动专利的金融化。鼓励各类机构筹集设立专利运营基金开展专利运营。
五、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深度挖掘专利信息数据的价值,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信息专题分析、专利预警分析工作。深入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的开展,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制度。
六、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作用。指导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单位专利组合,进行联盟内专利交叉许可和联盟外专利组合运营。支持建立专利运营服务联盟。
七、方便专利运用项目的快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专利运用项目,简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缩短备案工作时限。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和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办理期限相应缩短。
本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