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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淄博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3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 颁布日期:2014.04.30
  • 实施日期:2014.06.01
  • 文  号: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在市政府令第90号的基础上,对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审核确认,我市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95项(行政许可项目8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见附件1),取消、调整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3项(见附件2);下放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9项(见附件3)。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未经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出现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要切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创新行政审批管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网上审批和联合审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市机构编制、监察、政府法制等部门要加强对审批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突出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处理违规实施审批事项行为。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调整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3项)

  3.下放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9项)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①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②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③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⑥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学校设立及变更许可①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及变更许可②高中段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普通中专、技校除外)的设立及变更许可③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审批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因私普通护照

  5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6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点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方案审批

  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8集会、游行、示威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9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10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管理许可①机动车、非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②机动车驾驶证③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

  11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占用道路及道路空间、挖掘路面许可

  1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

  13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许可

  14消防安全许可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②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局

  15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①社会团体登记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市民政局

  16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市司法局

  17代理记帐机构设立许可市财政局

  18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

  19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

  20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建设用地管理许可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②集体使用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许可③建设用地许可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和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审批

  23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批

  24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审批市国土资源局

  25采矿许可①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许可②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

  26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2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①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燃气工程市公用事业管理局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燃气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城市排水许可

  29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

  30古树木迁移许可

  31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①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②劳务分包序列资质③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供热、燃气工程除外)⑤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暂定资质审批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供热、燃气工程)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32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许可①涉路工程建设许可②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

  3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市公路管理局

  34运输经营许可①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②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③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④水路运输经营许可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⑥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35常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市农业局36植物调运检疫①农业植物调运检疫②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市林业局

  37取水管理许可①取水工程(设施)建设许可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③取水许可

  38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39河道管理许可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②河道采砂许可③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许可

  40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

  4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42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①城市供水经营许可②城市污水处理经营许可③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④燃气经营许可⑤供热经营许可市水利与渔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43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清算审

  44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市商务局

  45印刷业管理许可

  46文物保护许可

  47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许可①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②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③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④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⑤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①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地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批②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③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④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①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②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③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8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

  49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50医师执业注册

  51放射诊疗许可

  52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市卫生局

  5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②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4危险废物经营、异地转移许可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②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

  55排污许可市环境保护局

  56宗教活动场所事项审批①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除外)设立审批②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审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57宗教团体成立审核

  58旅行社设立许可市旅游局

  59建设规划许可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⑤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规划局

  60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61职业卫生管理许可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②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③工业生产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③建设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查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安监局委托原名称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62危险化学品管理许可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省安监局委托

  63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6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

  65药品经营许可①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③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6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①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6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8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许可①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③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拆除、报废许可④在距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许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69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市粮食局

  70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市地震局

  71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市地震局

  72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市广播电视总台

  7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市畜牧兽医局

  74商品房预售许可市房产管理局

  75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市房产管理局

  76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查及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市公用事业局

  77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核市油区工作办公室

  78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市国家安全局

  79企业工商登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0计量管理许可①计量标准器具核准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③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资格④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81特种设备管理许可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82无线电频率、呼号指配和台(站)设置审批市无线电管理处

  83外国人签证、居留审批

  84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85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审批

  86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审定

  87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88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89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90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91市级体育竞赛审批

  92制定和调整市范围内的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核

  93省定价目录范围内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核准

  94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9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审批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保密局

  非行政许可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

  附件2:取消、调整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清理 意见 备注

  1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总项)市编办取消

  2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总项)市体育局取消

  3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护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总项)

  4由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许可(子项)

  5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子项)市文广新局取消取消属于“文物保护许可”项目子项取消属于“文物保护许可”项目子项

  6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市经信委转行政备案

  7公路客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路线、站点指定市公安局转行政确认

  8防治污染的设施拆除、闲置许可市环保局转日常监管

  9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市统计局转日常监管

  10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市气象局暂停实施

  1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市司法局暂停实施

  1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市人社局暂停实施

  13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市人社局暂停实施

  附件3:下放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机关 备注

  1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方案审批

  2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市经信委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防空警报设施拆除许可市人防办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4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5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6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许可

  7城市树木修剪、移植、砍伐许可

  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市住建局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淄博新区范围内由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规定区域围内由市住建局负责淄博新区及中心城区规定区域范围内由市住建局负责

  9临时占用林地许可市林业局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市林业局负责

  10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1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性审查市卫生局县级卫生主管部门驻张店区(文昌湖区)的市属及其以上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所属的公共场所,外商独资和隶属市以上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公共场所由市卫生局负责

  1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市卫生局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市属及供水范围超过单一区县行政区域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安全、市属单位的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由市卫生局负责

  13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市城管局县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14餐饮服务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以及驻淄高校、市属中学、部分市属企业餐饮服务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5广告经营许可市工商局县级工商主管部门市属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1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7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市气象局县级气象主管部门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由市气象局负责

  18食盐零售许可

  19盐产品调剂使用许可市盐务局县级盐务主管部门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由市盐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