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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4年1月22日粤府办(2014)3号公布并施行


  • 颁布日期:2014.01.22
  • 实施日期:2014.01.22
  • 文  号:粤府办(2014)3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关于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技术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的重要举措,对我省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分类指导、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为目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以建设创新能力强、服务体系完善、维权保护有力、高端产业集聚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的良好格局。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载体建设,建设1-2个高水平的全国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和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培训机构或基地,扶持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使我省率先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省。

  二、完善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支持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引导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及工作站,深化“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作,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开展网络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建设集合政府资源、高新技术园区、服务机构组成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联盟,为行业、企业市场拓展、并购、投融资等商业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吸收相关专业服务机构作为合作伙伴,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完整的知识产权产业服务链。探索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多元一体化平台,做强南方国际版权交易所。

  三、加大知识产权评估和投融资支持力度

  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分析、评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扶持政策,搭建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加快知识产权资本化和产业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证券交易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民间资本等进入知识产权运营市场,通过专利收储和组合,对关键技术领域内的专利进行集中管理和集成运营。加大对佛山南海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决策分析

  深入推进“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为企业、行业提供专利战略态势分析再次开发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技术贸易壁垒的评估、预测与应对,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开展重大经济活动、人才引进和科技事务中知识产权的综合分析与评估,提升项目实施单位识别、防范和应对潜在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针对我省重点外贸出口产品,建立重点产品专利信息发布系统,定期向广东省企业提供最新的专利技术信息,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长效预警机制。

  五、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产业集群和孵化基地

  依托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主导的全产业链体系,打造以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化为标志的国际性服务园区。引导产业聚集区构建产业专利池,建立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技术关联企业为主体、知识产权布局与产业链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专利联盟。探索在广州、深圳等市建设专利技术产业化孵化基地,逐步形成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综合优势。

  六、推行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和品牌创建

  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引导,指导和帮助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争取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在5年内全部引入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支持专利、商标、版权等服务机构做大做强,重点支持60家基础好、能力强、信誉良的服务机构,通过外部合并、重组及内部优化、整合扩大规模,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

  七、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系统

  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功能,以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数据主站,各地市及产业联盟为数据分站,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为服务网点,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省的“主站-分站-网点”三级数据系统。引进和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企业,开展海量信息数据专业化处理,为企业创新、拓展业务提供信息支撑服务。

  八、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模式改革

  在中新(广州)知识城、揭阳金属生态城等重大国际合作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理念、模式,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公益性综合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强对广交会、美博会、中博会和外博会等重要知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提升我省会展业整体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水平。开展知识产权特派员计划,充分发掘和统筹利用我省高校、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专家资源,有步骤地选派一批知识产权特派员,深入企业和园区创新一线,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全流程知识产权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九、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加快推进中山(灯饰)、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在产业聚集区或专业镇探索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知识产权快速调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与行业协会合作,构建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行业自律保护衔接协同的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手段,提供创新阶段的技术咨询、产业化前的市场分析、产业化过程中的金融援助等服务。深化维权案件跨区域合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加强软硬件测试环境、国际标准管理体系、专业规范和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建设,组建涵盖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库,争取打造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

  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南海)基地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建立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培训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师资力量,形成结构合理、层次衔接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一批适应国际竞争需要、懂技术、会管理的知识产权高端复合人才。制订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在省内高校设立专利信息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利用等培训。鼓励理工类高校开设专利信息检索课程,提升大学生的专利信息利用能力。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交流合作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高端人才的国际交往,加强与欧美及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完善国际和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引入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能力。加强粤港澳金融、文化创意等服务业知识产权交流,深化跨境保护、培训教育、研究服务方面合作;推进粤台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信息分析及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吸引国际知名机构到广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创业团队运用知识产权创业。

  十二、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协作机制,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工作,把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作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基金、贷款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信贷资金、外资和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向知识产权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的资金投入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统计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监管以及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方针政策,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