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2013年8月23日豫政(2013)55号公布并施行
- 颁布日期:2013.08.23
- 实施日期:2013.08.23
- 文 号:豫政(2013)55号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战略,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和使用商标,在扩大商标注册量、培育知名商标、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提升河南形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省商标工作还存在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强、商标质量不高、商标发展不平衡、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大等问题。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商标权的氛围,全面提升我省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建设创新型河南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推动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实施为核心,围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商标强省,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2.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认知程度普遍提高,商标知识日益普及;注册商标总量显著增加,商标国内注册量与我省经济总量规模相适应,国际商标注册量与我省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商标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和保护商标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商标保护氛围更加浓厚,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社会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全面增强。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2015年):随着商标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对商标战略地位、重要作用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发展环境更加有利,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争创商标品牌的意识明显增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侵权假冒的力度不断加大,商标发展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商标注册总量达到2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0件,中国地理标志达到35件,河南著名商标达到2500件,商标工作整体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阶段(2016年—2017年):全社会对商标发展的重视支持程度越来越高,发展氛围日益浓厚,商标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形成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对商标专用权行政、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商标发展进入快车道。商标注册总量达到3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00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达到50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3000件。我省商标发展水平跃居中部前列。
第三阶段(2018年—2020年):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利用商标品牌推动技术进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越来越强,对商标专用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日趋完善,商标发展进入持续稳定阶段。商标注册总量达到4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50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达到65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4000件。全省建成6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2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我省商标发展接近或赶上全国先进水平,建设商标强省。
二、战略重点
(一)做强工业商标
3.围绕经济区域,建设商标示范基地。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培育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力度,建设商标品牌示范基地,以品牌带动推动高端制造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品牌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驰名、著名商标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4.围绕先进制造业,培育产业品牌集群。按照中原经济区总体规划,加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轻工、新型建材等六大高成长性产业的中国驰名商标、河南著名商标的培育力度,实现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市场主体商标持有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行业品牌。
5.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增强品牌竞争力。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商标注册量,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科技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信等行业实现驰名商标零突破。
6.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拉长品牌产业链。提升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四大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加快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依靠商标优势,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升级转型。
(二)做优农业商标
7.发挥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优势,围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培育一批粮食系列优势商标和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形成优势品牌集聚发展的品牌体系,带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大力引导粮食深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与工业融合快速发展。
8.深入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导10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商标订单经营,力争每个乡镇拥有一个在当地有影响的涉农品牌,提高农业生产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9.大力发展中国地理标志,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储备库,支持我省传统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传统品牌产品集中产区的专业管理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充分发挥中国地理标志在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鼓励建设通过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农业特色产业。
(三)做大服务商标
10.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突出现代物流、金融、教育、文化、信息等服务业,引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知名企业拓展经营网络,以服务商标品牌为纽带,采取直营连锁、特许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
11.围绕建立中原经济区物流产业联盟,支持郑州国际物流园区、航空物流园区、电子贸易试点园区引进集聚知名物流企业,加大自主物流品牌和商标培育力度,提升郑州全国现代物流中心地位,重点扶持100家规模性物流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创建全国物流知名品牌。
12.围绕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中原广告产业园,大力培育省级广告产业园,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人才吸引、资金聚集、技术升级、市场整合、业务拓展等方面的作用,拉长广告产业链,打造一批广告创意、制作、会展、新媒介应用等方面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和著名广告创意群体,增强广告产业综合竞争力。
13.围绕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文化强省目标,依托我省独特的文化资源,引导培育一批品牌文化企业,形成品牌效应;支持引导传媒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产业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我省文化产业外向度和辐射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整合提升古都遗址群和根亲、功夫、禅修、自然、人文等文化体验功能,着力构建新型旅游产业链。推动传统节会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创意研发一批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商标品牌。
14.围绕提升大型市场现代化水平,引导我省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注册、使用服务商标,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辐射全国的专业品牌市场,实现商标品牌与市场品牌互动共建。引导加强连锁超市、专业市场、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等商贸业态的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博览会、交易会等会展业品牌,鼓励各类专业市场完善相关功能,积极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实现传统市场向集约化、品牌化、现代化模式转变。加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品牌建设,增强商品集散能力,引导和扩大消费,打造全国农副产品集散地,增强我省农副产品集散辐射能力。
15.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扶持劳务公司发展,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劳务培训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打造培育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劳务品牌。
三、战略措施
(一)营造重视商标的社会氛围
16.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意识。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和完善品牌建设规划,建立组织,配备人员,加强商标品牌策划和管理。引导市场主体以商标为纽带,创新资本经营模式,吸引投资者加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
17.营造有利商标工作的社会环境。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商标的重要性和商标知识,宣传我省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公众的商标意识,激发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热情。
18.抓好品牌示范带动。编印我省中国驰名商标名录,加大对我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调动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商标发展高层推进活动,举办商标与企业竞争力、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和商标发展成就展示等活动。广泛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更多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积极参与世界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提高品牌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9.加快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
20.建立驰名、著名商标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支持帮助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为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21.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大力加强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支持建设规范的网上商标交易平台,多渠道盘活利用闲置商标资源,提高商标资源使用效率。
(三)推动商标专用权应用
22.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利用,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以注册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支持企业以商标整合管理、营销等优势,改进竞争模式。
23.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聚。发掘老字号的历史和人文价值,推动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恢复和提高老字号商标的市场影响力。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24.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畅通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救济渠道。加强对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联合打假机制。加强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建立与外资企业的沟通机制,依法维护国外(境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25.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科技、海关、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应对机制。加强商标印制环节监管。
(五)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26.支持企业以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投资,以驰名、著名商标作价投资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70%。允许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允许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
27.支持著名商标权利人在认定的商品或服务上,在商品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宣传、展览、业务函件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或标志。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驰名、著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
28.建立激励机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省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市、县(市、区)政府要给予一定奖励。
29.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30.成立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广电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知识产权局、法院、国税局、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省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负责全省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商标战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
31.加大省级商标战略资金扶持力度,在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争创品牌、商标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32.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商标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商标权权益担保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
33.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每百户市场主体持有商标量等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督查商标战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每两年评选一次商标战略实施先进单位、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不断提升我省商标工作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