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活动的通知(2015)(有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搭建小微文化企业与投资机构对接、交流、合作的股权融资平台,增强小微文化企业借助A股市场、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社会投资等方式融资发展的能力,探索构建服务于小微文化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办产函〔2015〕174号)要求,我司定于2015年8月27-28日,在山东省曲阜市举办“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活动·山东站”活动。
- 所属类别:法律服务
- 颁发单位:北京市文化局
- 通过/颁发日期:2015/7/29
- 法规名称: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
- 文号:
- 施行日期:2015/2/29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关于开展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活动的通知(2015)(有效)
北京市文化局、天津市文广局、河北省文化厅、山东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搭建小微文化企业与投资机构对接、交流、合作的股权融资平台,增强小微文化企业借助A股市场、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社会投资等方式融资发展的能力,探索构建服务于小微文化企业的多层次融资体系,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办产函〔2015〕174号)要求,我司定于2015年8月27-28日,在山东省曲阜市举办“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活动·山东站”活动。
为办好此次活动,现请你处将活动安排通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7-28日,26日下午报到,29日上午离开。
二、活动地点
山东省曲阜市杏坛宾馆(地址:曲阜市大同路56号,总机:0537-3197888)。
三、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主要包括资本市场投融资业务培训、融资项目现场对接洽谈、部分小微文化企业项目现场路演等内容。(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企业报名条件
为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参加此次活动的小微文化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注册地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区,主营业务属于《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所列重点行业门类范围;
2.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具备一定发展实力或快速成长潜力,产品和服务模式初步成熟,在所处细分行业中已形成一定竞争优势,创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持续稳定经营能力;
3. 企业有真实明确的股权融资需求,正在或者希望寻找投资方;拟融资项目有较完整商业计划和较好市场前景预期;
4. 企业如已进行过资本市场天使轮(pre-A)、A轮融资,现阶段有再融资需求的,将优先考虑。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五、企业报名方式
1. 每家小微文化企业不超过2人,其中至少1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投融资事务的负责人。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请认真填写《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5年8月6日前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电子版可在文化部网站“公告通知”栏中下载。(文化部网站地址:https://www.mcprc.gov.cn)
2.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等省市小微文化企业的报名邮箱为:chanyesi@mcprc.gov.cn;山东省小微文化企业报名邮箱为:sdwhcyc@163.com。
3. 此次活动拟邀请约40家小微文化企业参加。为保证活动质量,收到企业报名表后,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将对企业条件予以确认,并于2015年8月12日前通知企业。如实际报名企业数超过预计规模,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将根据报名企业条件和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选择。参加活动人员以接到确认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除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外,不需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2. 为提高企业与投资机构的对接效率,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将组织专业机构对经确认的参加活动人员进行指导,相关安排将在报名确认后另行告知。
3. 此次活动名额有限,为更好地服务企业融资需求,对于未获得确认通知的小微文化企业,凡满足报名条件的,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拟将其报名信息提供给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机构,并纳入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如不便提供,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活动具体事宜,可咨询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七、联系方式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辜科伟、倪军辉
联系电话:010-59881877,5988179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