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监管的通知(2015)(有效)
多年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加强对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的管理和执法,违规营销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在网络游戏宣传推广中,还存在含有暴力色情内容、虚假欺诈、侵犯著作权、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
- 所属类别:网络游戏
- 颁发单位:文化部
- 通过/颁发日期:2015/3/19
- 法规名称: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监管的通知
- 文号:
- 施行日期:2015/3/19
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监管的通知(2015)(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多年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加强对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的管理和执法,违规营销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在网络游戏宣传推广中,还存在含有暴力色情内容、虚假欺诈、侵犯著作权、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改善行业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看得见、管得住”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将网络游戏宣传推广内容纳入监管视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树立全领域监管的理念,将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纳入监管视线。要对所在地网络游戏企业的宣传推广活动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建立信息档案,确定重点关注的企业和重点监管的宣传推广形式。要注重末端整治和前端治理相结合,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相结合,对“事件营销”或其他公众参与的现场营销活动,要加强现场监管。
二、严查违规营销的网络游戏企业,明确第一责任,联合打击违规广告推广联盟。只要是网络游戏企业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宣传的是网络游戏产品,网络游戏企业都要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负首要责任,由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和处罚。各地要抓典型案例,办重大案件,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网络游戏企业坚决依法查处,起到威慑作用。对违规经营的网络游戏广告推广联盟,要联合当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依法重点查处。
三、充分发挥信息通报机制和举报渠道的作用,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发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各地文化市场基层监管信息员的作用,将网络游戏宣传推广相关信息及时报送上级部门。要畅通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www.12318.gov.cn)和当地12318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对涉及网络游戏宣传推广的举报线索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处罚一批,就公布一批,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对属于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管辖的,要及时通报举报及案件线索,加强部门间配合和协作。
四、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建立健全违规宣传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违规信息。根据宣传推广违规次数、违规情节等因素,对网络游戏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屡教不改、屡教屡犯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网络游戏推广和宣传中含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规1次的处30000元罚款,违规2次的责令停止游戏运营15天,违规3次以上的核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涉及网络游戏的经营范围。
五、加强企业培训,强化正面引导。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通过开展网络游戏企业培训,指导和督促网络游戏企业严格执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引导网游企业开发健康游戏产品,开展合法营销,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低俗营销。
六、发挥各地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各地要积极发挥本地网络文化协会及行业组织的作用,指导发布行业抵制低俗营销、维护行业形象公约。
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建立会商、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体制机制。对网络游戏宣传推广活动相关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