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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2015)(有效)

2015-08-10 17:00:58

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质发[2015]68号)文件要求,2015年江苏名牌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所属类别:法律顾问
  • 颁发单位:连云港市质监局
  • 通过/颁发日期:2015年5月18日
  • 法规名称: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号:连质监质发〔2015〕38号
  •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8日

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2015)(有效)

1、各地各行业要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紧紧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服务业提速、新兴产业倍增的重点任务,以促进连云港市名牌工作为出发点,本着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积极组织,做好培育、争创、扶持、发展、宣传名牌等各项工作。

2、江苏名牌实施滚动发展。各地各行业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要积极培育新的江苏名牌产品,要有重点在市名牌产品中择优培育,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3、江苏名牌包括农业名牌(含食品)、制造业名牌(含传统特色手工艺品)、江苏服务业名牌和江苏区域名牌,其申报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江苏名牌申报企业应符合《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农产品(含食品)、制造业产品、江苏区域名牌按照《指南》中规定的条件执行;对高能耗、高污染等产品除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外,还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特定申报条件。

4、2015年江苏名牌申请表、申报条件、要求、注意事项等可登陆连云港质量网(https://www.lygzj.gov.cn)查询、下载:《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

5、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各申报企业的书面申报材料初稿,于7月20日前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或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初审,形成推荐意见。申报企业于7月31日前登陆江苏名牌网(www.jsfbw.org.cn)进行网上申报。7月31日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