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阳市工商局2012年度企业网上年检须知(2013)(有效)
2015-08-11 14:30:41
年检申报期限: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所属类别:法律顾问
- 颁发单位: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通过/颁发日期:2013年3月1日
- 法规名称:绵阳市工商局2012年度企业网上年检须知
- 文号:
- 施行日期:2013年3月1日
绵阳市工商局2012年度企业网上年检须知(2013)(有效)
一、年检申报期限: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检范围:凡2012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企业。
三、年检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待网上年检材料审查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二)营业执照全部副本。
(三)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需加盖公章。
(四)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理财咨询”、“投资咨询”字样的企业,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行业的公司,年检时必须提交审计报告。
(五)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必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非法人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提交(一)、(二)、(五)项所列文件,还应提交隶属企业法人本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八)对拥有门户网站以及有网络经营行为的企业,要求其填报经营性网站相关资料。
(九)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年检方法程序。2012年度企业年检我局继续实行网上年检,企业可登陆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年检窗口(网址: www.myaic.gov.cn或https://221.236.33.21:7010)进行网上申报。
五、年检材料报送地点:根据网上初审人员指定地点报送。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