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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正直招聘热季,当各大招聘网站忙着攻城略地时,拉勾网和boss直聘却打了起来。Boss直聘暗指拉勾网攻击其App Store开发者帐号,删除了Boss直聘应用,拉勾网回应并表示BOSS直聘是侵权山寨拉勾APP的“李鬼”,而且存在刷量、侵权行为。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只能是个罗生门啦,看着自己的权益被毁而求助无门,因为两家都没有拿到自己商标的注册权!如果两家及时注册商标,情况将会大有改观!
一切起因:公司成立却没有注册商标
Boss直聘成立时间是2012年,软件于2014年7月13日上架AppStore;拉勾网2013年7月20日上线,2015年8月,拉勾网官方APP——拉勾,在AppleStore、GooglePlay以及国内主流安卓应用商店同时上线。真正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公司,肯定会在产品上线之前甚至开发之前,申请商标,拿到商标受理书。但是在两家商标查询显示商标申请日期均在产品上线之后,甚至拉勾网申请于2014年的6月4日的商标还于2016年2月19日被驳回复审,估计因为与在先权利冲突,之前有近似商标存在。如果此商标申请不下来,拉勾未来堪忧,几年积累的品牌将付之东流。
通过中国商标网与“白兔查询软件”查询,目前正在进行的BOSS与拉勾撕逼大战的两家企业在上述第35类别的商标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拉勾网在35类的商标情况:
BOSS直聘在35类的商标情况:
拉勾网商标情况查询图:
拉钩网和boss直聘,在知识产权上存在问题分析
BOSS直聘与拉勾撕逼大战中,主要涉及四款APP,其中BOSS的两款APP为:
拉勾的两款APP为:
首先不考虑产品本身问题,从知识产权角度来看,二者所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都有模仿或使用对方商标的情况,如果在对方取得相应的商标权后,则会面临商标侵权的问题;
第二,二者均未取得相应的商标权,商标还在审查过程中,只代表拥有申请权,在发生品牌抄袭纠纷时,还不能利用商标权进行维权;
第三,从商标审查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商标很难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在确权之路上相对艰难,需要通过大量的使用凸显商标的显著性,后续需要做好驳回复审的准备,最大程度争取商标权,否则在后续还可能出现类似名称的产品;
第四,APP产品的保护形式是从多方面的,不仅仅要注册商标,还应该考虑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等,从立体方面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二者的审查周期较长,难度较大,那么作为初创企业考虑二者的同时,还要考虑著作权。著作权最快可3个工作日授权,例如BOSS所用的拉勾招聘的LOGO与拉勾网的LOGO就非常相似,先取得著作权的一方即可先通过著作权维权。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二者在注册类别上保护都相对比较全面的,都注册了第9、16、35、38、41、42等相关类别。APP作为新兴产品,从产品所属类别来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为APP本身属于软件第9类和42类,它所对应的服务又属于其他类别,例如招聘服务属于第35类。作为互联网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品牌全面性,应该在所有上述类别都注册进行保护,防止他人侵权。
针对互联网APP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建议:
首先要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一般我们常说的知识产权是指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以及其他智力劳动成果。
作为互联网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商标权
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品牌都是任何一个企业必不可少的,这是企业对客户最直接的接口。大多数用户或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第一反应就是某个知名品牌。品牌的保护一般通过商标权进行保护。
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先了解以下问题:
1、商标名称是什么,中文,英文,LOGO,还是其之间的任意组合;
2、企业的经营范围,或者更准确的说商标的使用范围,即你的服务或产品是什么,以及产品或服务的推广销售方式是什么,线下为主,还是线上为主,还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这些都要考虑。基于尼斯分类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商标注册的时候就要确定服务或产品对应的类别是什么。例如,boss与拉勾,他们主要是做招聘服务的,服务方式以移动端为主,那么一般建议注册类别有第9类,第16类,第35类,第38类,第41类,第42类等。
3、申请人名义,这个不用多说,肯定以公司名义注册;
4、考虑商标申请的成功率,不是说所有的名称提交到商标局都能申请成功。在商标提交以后,商标局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这个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其次是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则主要审查商标是否违反绝对禁止条款和相对禁止条款,即商标是否有不良影响,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只有通过商标局的实在审查,商标最终才能取得商标权,企业才能利用商标权维权。这个工作一般由专业的服务公司来做,例如公司宝。
第二专利
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专利:保护的是产品,方法,例如软件的设计思路和运行方法,一般互联网企业的主要技术产品是软件,软件的保护方法有两种,第一进行发明专利申请,保护软件的运行方法,连接思路;第二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软件源代码;
2、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的构造,主要针对的是有形的具体产品,保护起内部构造;
3、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在形状、色彩、图案,或者他们之间的组合产品,例如公司宝的吉祥物柠檬蜜。
第三著作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一般我们常说的著作权有两种,一种是作品著作权,一种是软件著作权。著作权的权利是指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我们一般说的是到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证明这个权利是属于我们创作者的。
1、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主要是公司企业的logo,吉祥物以及其他文字或音乐作品;
2、软件著作权:只要对象是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保护软件源代码。
备注:著作权采用的是登记制,不会进行审查,授权率高。时间对于初创企业尤为重要,在未取得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情况下,可以先尽快取得著作权。
招聘你们在行,知识产权维护还是找公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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