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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通过采取“二减一加”措施,即减轻税收负担、减轻办税成本、加大小微企业发展动力,切实减轻了海南省小微企业负担,增强了小微企业的活力,助推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社会就业,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税收效益和社会效益。2015年1-9月,全省共有198970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额35290.96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创业创新就业。小微企业吸纳社会创业就业人员约57.14万人,其中:增值税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6.22万人,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吸纳从业人员30.92万人。
一、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创业创新就业
一是做好网上申报系统的主动提醒和自动监控设置。网上申报系统设置主动提醒和自动监控功能,纳税人在申报前主动提醒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申报时自动计算监控申报额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范围的申报即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使享受优惠政策简便易行,让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加强小微企业减免税效应分析。利用该省开发的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增值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统计监控表,从户籍组到行业明细方面按月统计分析监控,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信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夯实了基础。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2015年1-9月,在增值税方面,全省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196866户,比去年增加24665户,增长14.32%,政策受惠面达94.28%,免征增值税额34391.16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全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 61833户,比去年增加15682户,政策受惠面达99.95%,减免企业所得税额899.80万元。随着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的逐步加大,该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户数和新登记户数的不断增加,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
二、以简政放权减轻小微企业的办税成本,促进创业创新就业
一是全面取消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程序。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备案程序全部改为即办事项,以纳税人以申报额度判断,小微企业申报即享可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无需重复报送备案材料,大大简化了办税流程,减少了办理环节,提高了办税效率,方便了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是积极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打造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网上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了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纳税人实现了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大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
三是在全省推出了普通发票免费邮寄服务。推出了普通发票网上申请、开具、发售服务,在全面落实总局免收发票工本费用要求的基础上,为纳税人免费邮寄普通发票,受惠纳税人达到1.7万户次,既方便了纳税人购票又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三、以创新服务形式内容加大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促进创业创新就业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就业热情。编印系列宣传资料,通过门户网站、12366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和推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让小微企业了解国家扶持政策、产业调整导向。
二是针对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服务,夯实小微企业发展基础。在全省开展税务、银行、企业互助合作行动,签订“税银互助”合作协议,推出“税易贷”项目,依托纳税信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让小微企业享受到便利、优惠的资金贷款,目前已有878家小微企业通过“税易贷”项目获得贷款16185万元,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针对小微企业做好个性化跟踪服务,增强小微企业管理能力。通过纳税人学校、网络在线培训及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辅导,让小微企业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申报要求和管理方式,引导小微企业准确建账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同时,通过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税管员上门跟踪服务等方式,及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