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2015-06-13 次浏览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是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是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具体包括了: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之前,企业首先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包括了: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