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变更都有哪些?
2015-06-19 次浏览变更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包括变更法定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等等;非实质性变更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投资者信息等等。实质性变更商务局出批复,非实质性出备案表。变更流程如下:
外经委变更批准证书-->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变更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统计证 如果涉及进出口,还需要进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变更。
变更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包括变更法定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等等;非实质性变更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投资者信息等等。实质性变更商务局出批复,非实质性出备案表。变更流程如下:
外经委变更批准证书-->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变更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统计证 如果涉及进出口,还需要进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变更。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的文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变更后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提交相应的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领取)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证券法》第129条: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7条:证券公司设立时,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核准其业务范围。对新设公司核准的业务不超过4种,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证监会批准。变更业务范围分为增加业务种类和减少业务种类。证券公司一次申请增加的业务不得超过2种。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9条: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股东(大)会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决议;
(三)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文本;
(四)公司最近2年合规运行情况的说明;
(五)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
(六)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
(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以下为有限公司变更有限股份公司时所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及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2)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及验资报告;
(3)拟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应提交创立大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变更为募集设立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变更注册资本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5,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变更公司类型: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8,变更营业期限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9,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那么,办理企业注册信息变更时需要完善以下具体步骤:
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步骤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企业在涉及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时,需要提交以下具体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因增资变更登记管辖机关或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