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图书需要办理什么?
2015-06-11
开展出版图书的业务,是需要办理图书出版许可证的。
开展出版图书的业务,是需要办理图书出版许可证的。
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为例,在办理的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5)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6)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如果居民打算经营个体书店,首先应该到其经营场所所在的区文化局申请办理“图书零售经营许可证”;然后再凭“许可证”到所在街的工商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图书许可证,主要是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准备: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准备符合规定的办理材料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
2、审查:将材料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管理部门;
3、决定: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的材料后,开始进行审核,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4、发证:审查合格后颁发许可证。
在批发图书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
2、验资报告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复印件,注:(注册地场所200平米以上)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法人的中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编
10、交通方位图
以零售为例,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
2、验资报告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复印件
5、公司章程复印件
6、法人的初级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编
10、交通方位图
申请图书出版许可证是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15平方米以上(含15平方米)的店面);
4、拥有10万元的注册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需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
经营以下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在办理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后就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办理流程为:
第一:准备IDC续期办理材料及表格(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网站有);
第二:提交至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材料审核比较严格,审核不通过可以修改);
第三:材料审核通过会发放受理通知书 ;
第五:领证 。
依据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由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和广电总局合并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