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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的条件详情: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DC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

从事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的企业就需要办理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需要企业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答:

1、《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原登记部门在收到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有关变更证明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答:

1备案登记材料审查和核发备案登记表的工作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经审查后符合规定要求的,核发加盖市贸易粮食局印章的《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在取得《登记表》后的七天内,须将《登记表》内容在网上备案登记,没有网上登记条件的,由市贸易粮食局在审查《登记表》后代为网上备案登记,登记地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酒类经营者网上登记备案内容。

3、不予受理备案登记材料或经审查后不予备案登记的,应当向酒类经营者说明原因。

 

答: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饭店、宾馆、酒店、酒吧、KTV、OK厅、咖啡馆、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部门等所有经营酒类商品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都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天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贸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市贸易粮食局具体负责慈溪工商分局注册登记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

答:

(一)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酒类除外。

(二)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三)所称申办企业指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经营业务的下列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依法需要申办《登记表》的其他企业。

 

答:

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属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经营业务的,依法核发《登记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

2、对不予同意或未批准的,书面告知不同意的理由,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3、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答:

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的过程中,是需要准备如下办理材料的: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2、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

 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

 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

答:

申请从事酒类零售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主体是独立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户;

二、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

三、取得《卫生许可证》;

四、有1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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