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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需要一致。监管部门将适度调整游戏审批政策,游戏初期的审查工作将交给有资质的企业,政府将从事前的审查进入到事中的巡查和事后的核查和处罚。此时还在进一步的考量当中,如今企业准备开展网络游戏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则是需要经过企业所在地省市的文化局进行的文网文的审批的。以如今常见的网络游戏为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答:

 

没有时间限制。在文网文的申请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的,包括了: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答:

文网文是否需要办理由开展业务决定,从营业范围上很难判断,建议咨询线上客服专员。在文网文证的申请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的,包括了: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答: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需要一致。含有网络游戏的文网文申请需要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网络游戏的文网文申请需要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此外,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答:

抱歉,不可以的。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的申请条件,包括了: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

详情请咨询线上顾问。以文网文许可证的申请为例,申请文网文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

根据《关于加强网络游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强调,明确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并且虚拟货币不得支付购买实物,以防冲击金融体系,这是国内首次对虚拟货币出台管理措施。《通知》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

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同时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做出了严格规定: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

 

答:

可以办理网游版号申请。在网游版号的申请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的:

1游戏客户端光盘 [网页游戏无须准备] 六份;

2游戏著作权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研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个人享有游戏著作权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版合同、授权书,承诺书;

5提供icp证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icp证复印件。

答:

如未涉及到出版,则无需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关于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2002年联合出台了一个《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都必须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那么,什么样的活动算是互联网出版活动呢?《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这样写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答:

如涉及到手机游戏经营,需要办理SP经营许可证以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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