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2015-08-04 次浏览您好,个人可以注册商标的,只要满足商标注册的办理条件即可。
商标注册的办理条件有以下5条:
1.商标名称
2.注册范围
3.申请人资质
4.委托书
5.申请书
个人商标注册流程请咨询我们在线客服,或者拨打电话4006-798-999,感谢您的咨询。
您好,个人可以注册商标的,只要满足商标注册的办理条件即可。
商标注册的办理条件有以下5条:
1.商标名称
2.注册范围
3.申请人资质
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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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合同有三种: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系属《专利法》调整范围(《专利法》第10条),这里就不再另行阐述。 值得一提的是《专利法》对于此二类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主要限于转让的形式要件:如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1.注意权利人的问题,主要看转让人是否是专利的合法持有人,是否有共有人,是否存在职务发明的性质,对国有企业的专利还注意有无审批意见。 2.注意受让人的问题,特别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注意专利权的转让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4.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的名称、性质、内容以及权属状况,并应该特别注意专利权的保护年限。 5.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在转让前的实施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对于专利转让后转让方是否仍然可以继续实施专利项下的技术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 6.注意约定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属。
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本案中,乔某完全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申请,故其主张不属于正当理由。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提出请求的时间应在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所谓的“不可抗力的事由”法律界简称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所引起的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地震、旱灾、动乱等。由该种原因导致权利丧失的,当事人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说明理由,出具相关证据,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及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2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提出请求的时间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所谓的其他正当理由是指不是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原因,如因病住院、超过推定期限仍未收到有关文件等,基于这种原因导致权利丧失的,可以请求恢复该权利,同时应补偿原来应办理的手续,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首次发表日期;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后,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软件权利发生转移;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