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性?
2015-06-16 次浏览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此外,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发明专利的具体权利范围包括: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重要的一种。
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发明专利再生产实践中有效期不是永久的,据相关规定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申请人可以直接面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也可以通过设在地方的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要求:
1.有特别好的市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要求有发改委出具的证明;
2.涉及专利纠纷急需保护的,要求有受理专利纠纷的执法部门的证明;
3.涉及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的,要求有合同文本。
专利申请并非逐级上报的,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才有资格受理和审批专利申请。企业和市民可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各省的代办处。发明专利在3种专利中保护期限最长,法律状态最稳定,所以审查授权也最慎重,需要经过初审、实质审查、公开公告等步骤。
发明专利是专利的一种,作为发明专利其有独特的特点与享有的权利。
发明专利所拥有的具体权利包括哪些: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8)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申请人只能对其进行改进后重新申请。
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撰写成规定的文件格式,符合规定的语言描述规则后提交给专利局,如果专利局审查没有发现不符合相关专利法规的缺陷存在,就会对该请求授予专利权。
首先,要求提前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已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的;
其次,要求提前审查发明专利申请需递交的材料:
(1)关于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报告(正式文件)。
(2)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审查请求书(可上我局网上下载),联系电话请写能确保联系上的号码;要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4)该发明进入实质审查的通知书复印件;
(5)交纳该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用发票复印件;
(6)申请人是单位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要附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7)请求书中的加快审查理由可以是以下几种:(i)发现有人仿制和使用的;(ii)在自己企业中已实施,解决了下岗人员再就业的;(iii)将申请的专利技术转让的;(iv)申请的专利作为技术入股的;(v)列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等。
(8)请求书中的所附证明材料和清单栏,除写明所需递交的材料清单外,还需附:在理由中,叙述是理由(i)的,要递交其他人仿制和使用的有关证据。是理由(ii)的,要递交劳动部门的证明。是理由(iii)的,要递交转让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是理由(iv)的,要递交入股协议书复印件。是理由(v)的,要递交项目合同复印件。是其他理由的,要递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经初步(形式)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申请发明专利过程中所需注意的具体注意事项: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方案所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在续展注册申请书、委托书上加盖公司公章。
2、注册商标图样5张。
3、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张。
注册商标续展公告领证
自商标局受理注册商标续展申请只日起六至七个月,由商标局审查核准符合续展条件后发布公告并发正式续展证明。
续展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15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续展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 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 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续展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 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