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经营许可证有全网和地网的区别么?
2015-06-30 次浏览ISP许可证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ISP许可证分为全网ISP许可证和地网ISP许可证,全网ISP的经营范围是全国,包括跨地区ISP许可证、移动网ISP许可证。地网ISP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单一的省市,也就是省市ISP许可证,在单一的省市内经营移动网ISP许可证相应业务的也属于该类型。全网ISP许可证申请的机构是工信部,地网ISP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在通信管理局。
ISP许可证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ISP许可证分为全网ISP许可证和地网ISP许可证,全网ISP的经营范围是全国,包括跨地区ISP许可证、移动网ISP许可证。地网ISP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单一的省市,也就是省市ISP许可证,在单一的省市内经营移动网ISP许可证相应业务的也属于该类型。全网ISP许可证申请的机构是工信部,地网ISP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在通信管理局。
贵单位提交材料-----我们整理材料(5个工作日)--------提交通信管理局审批(15个工作日内拿到开办增值业务申请表)-------提交工信部审批发证(90个工作日)
ISP分为全网跟地网的,全网的需要在工信部去办理,地网ISP经营许可证需要到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办理。
ISP许可证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ISP许可证分为全网ISP许可证和地网ISP许可证,全网ISP的经营范围是全国,包括跨地区ISP许可证、移动网ISP许可证。地网ISP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单一的省市,也就是省市ISP许可证,在单一的省市内经营移动网ISP许可证相应业务的也属于该类型。全网ISP许可证申请的机构是工信部,地网ISP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在通信管理局。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即全网ISP许可证、跨地区ISP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均需要办理。
1、备案申请人向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由局行政服务窗口负责查对所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 3、申请ISP许可证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河北申请地网ISP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涉及到IS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关于续期。对于持续健康经营且未出现重大违规事件的企业,可先批准企业通过续期和年检,同时要求企业承诺在指定期限内按照实质性审查要求完成机房系统改造,通过全部技术评测。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部技术评测的,则不予年检通过。
(2)关于扩大范围。申请扩大业务覆盖范围的企业应一律按照新申请企业对待,要求通过全部技术评测和申请审查审批流程后方可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申请经营ISP业务的企业根据其业务用户覆盖范围申请业务许可证:仅在某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应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ISP业务可以以省为单位申请,也可以以城市为单位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ISP业务,但仅限向港澳资本开放(依据CEPA协议),且外资比例不超过50%。外商投资企业申请IDC/ISP业务需先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批准的《外商投资经营性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4)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协议;
(5)《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信部电[2003]73号);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
(8)《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也可以登录中国通信咨询认证网(www.miit.cc)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