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是不是需要等杀青了,片子后期制作都完成了才可...
2015-06-09
依据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0号),《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实行一剧一证制,电视剧拍摄制作机构在完成已经批准的剧目拍摄制作后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审查时间。如省局认为有争议或难以把握的,则报请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审查。送审机构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依据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0号),《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实行一剧一证制,电视剧拍摄制作机构在完成已经批准的剧目拍摄制作后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审查时间。如省局认为有争议或难以把握的,则报请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审查。送审机构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需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办理的过程中,主要是需要经过如下的办理流程:
1、备齐所需材料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社会管理处。;
2、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在收到完备的报审材料之后,五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3、提出的修改或删剪意见,送审单位应在30日内修改、删剪后再送审;
4、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审查时间。如省局认为有争议或难以把握的,则报请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审查;
5、送审机构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全国报广电总局公示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提交下列文字材料:
(一)完整填写由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统一印制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格,包括加盖对应的公章。
(二)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
(三)特殊题材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软件认定证书属于双软。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
(一)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 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 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 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五) 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还需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以广东省为例,在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广东省国产电视剧完成片审看表》;
2、《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备案表;
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复印件(注明供该剧使用并加盖公章),或交回《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原件;
4、图像清晰、伴音清楚、内容完整的大1/2录像带;
5、分集剧情(每集不少于500字)介绍和歌词文字材料;
6、国产电视剧中聘请境外人员(包括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等)的需附上同意聘请境外人员的批复(复印件);
7、全部演职员名单并注明国籍(地区); a
8、主要演职员的聘用协议书;
9、与合作方的协议书;
10、著作权人的剧本授权书;
11、题材涉及重大政治、军事、外交、统战、民族、宗教、案件、知名人士等内容的应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的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和相关手续。
需引进版权。版权引进是指将外国所创作、生产或加工的版权商品(包括外国拥有的版权服务)购买后输入本国市场的版权贸易活动。对版权引进机构来说,在版权引进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国的不同资源。在版权引进的来源上,不能仅仅局限于少数几个国家,而要开拓视野,确保版权来源的多元性。这样才能使我国的读者接触到世界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化作品,不仅可以丰富国民的文化生活,还可以避免外来文化对我国精神、文化领域的控制。当然,无论从哪个国家引进版权作品,都应坚持择优引进的原则,要看其价格是否合理,内容是否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详情请咨询当地软件协会。以软件产品认证为例,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一) 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三) 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四) 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五)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六) 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办理。接下来我们来简单的说一说3个证:准拍证可以拍卖到海外;准播证可以地面播;上星证;三证齐全就可以上星。
主要是这部剧有电视台买版权,一种是上星播出,属于全国版权,一个电视台有独播权或几个电视台都共同拥有播出权;
另一种是地面播出,比如一个省或一个市。一般来说,电视剧制作单位都愿意先在全国各地地面播出,即首轮播出,然后再考虑第二轮上星播出,这样就能卖更多的价钱。
建议补齐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件材料。此外,在影视审批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书面申请表
2、经营机构章程
3、主要人员材料: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 管理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与广播电视有关专业的4人)
4、验资证明
5、办公场地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核准件原件
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相关许可。此外,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过程中,是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的,包括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