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公司持有的ICP许可证即将到期,如果想办理续期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5-06-12
企业在为ICP许可证办理续期时,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ICP许可证在办理续期需要满足的办理条件是:
(1)持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ICP许可证;
(2)ICP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5)ICP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ICP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企业在为ICP许可证办理续期时,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ICP许可证在办理续期需要满足的办理条件是:
(1)持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ICP许可证;
(2)ICP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5)ICP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ICP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ICP许可证在办理续期,需要参照的法律条文有: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ICP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公司想要为现在的ICP许可证进行续期,要提供的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公司章程;
(3)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协议,网站服务器接入协议和相关业务协议;
(4)ICP许可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记录页等附件);
(5)公司继续经营申请表。
ICP许可证在办理续期需要满足的办理条件是:
(1)持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ICP许可证;
(2)ICP许可证持证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已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5)ICP许可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6)ICP许可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ICP许可证在办理续期时的法律依据上: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ICP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补办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准备补证申请报告书的同时,还要在媒体公开原证作废公告。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的过程中,是需要注意如下几点的:
1、变更申请报告书;
2、《卫生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登记表》;
3、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资料;
地址变更的、新增产品的或减少产品的,按“新申请办证”程序进行申请办理(申报材料原已提交过且未变动,不需重复提交)。新增产品的须提供新产品的原料、配方、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清单,布局有变化的还须提供变化后的平面布局图;减少产品的仅需递交“申请报告”。
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两年,每年复验年审一次。以厦门市为例,在续期办理的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申请报告书;
2、《厦门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即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同上);
4、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5、餐饮业必须提供合格的餐具检测报告(一年至少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
6、换证申办人还须提供组织结构代码;
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查方式为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应根据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1.对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经营食品批发或批零兼营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书面审核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基层工商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现场核查应当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 3.申请人对工商所现场核查结果存在异议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局认为有必要的,县级以上工商局可以要求工商所复查或直接进行复查。
4.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依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核查考评表》进行打勾、考评,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考评表》。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